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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1个安置区将实行阶梯电价

来源:红网 作者:吴有科 邓倩 编辑:吴思静 2019-10-24 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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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颜春艳

红网时刻10月24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吴有科 通讯员 邓倩)10月22日,记者从国网长沙县供电公司获悉,为规范全社会公共资源价格公平性,下月起,国网长沙县供电公司将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拆迁安置区执行合表电价的客户,实行阶梯电价。

据悉,此次电价调整范围涉及长沙县先期规划的21个安置区近1.5万户居民。其中,星沙城区17个(星沙老城区1—6区4922户,泉塘一二期、松雅、城东、城西、丁家、灰埠、大塘、板桥安置区共7198户,龙塘、泉塘三期安置区共1929户)、榔梨街道2个(龙华安置区510户、保家安置区508户)、黄花镇2个(华湘、小潭安置区共375户)。

实施阶梯电价后,安置区的居民用电将根据当月的抄见电量分为三档进行计费,并根据春秋季和冬夏季的特殊性对各阶梯的用电量进行了合理划分。

具体为: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200度及以内的用电量,每度0.588元;冬夏季的第二档电量为201度至450度,春秋季为201度至350度,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每度0.638元;冬夏季的第三档电量为450度以上,春秋季为350度以上,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每度0.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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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有科 邓倩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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