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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公布减刑假释相关指引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胡艳 编辑:高芹 2019-10-24 15: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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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0月24日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胡艳)10月24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三庭关于减刑、假释案件中财产性判项履行、执行情况的认定标准和裁判指引(试行)》和全省法院减刑假释工作有关情况,并发布减刑假释相关典型案例。

《裁判指引》共有二十二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财产性判项履行、执行情况作为减刑、假释案件的影响因素。二是明确了财产性判项履行、执行情况的认定标准。三是明确了罪犯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执行能力标准。四是明确了罪犯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执行情况对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影响。五是明确了黑恶势力罪犯和职务犯罪罪犯在减刑、假释时应从严惩处。

该指引的制定,有利于全省进一步统一减刑、假释案件中财产性判项履行、执行情况的认定标准和裁判尺度,不断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判质效,促进财产性判项的履行和执行,为司法实践提供更为明确的操作指引。

近年来,湖南省高院、中院两级法院严格依法公正审理,不断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审判质量。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2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共计32584件,审结31644件,结案率97.12%,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对于是否裁定减刑、假释,减刑案件中的减刑幅度、是否开庭审理等,湖南省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等司法解释严格把关。今后,湖南省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五个一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上网公示、开庭审理、文书上网等要求,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不断推进司法与信息技术相融合,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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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胡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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