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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头条丨“小便宜”换来校长“大跟头”

来源:红网 作者:王义正 王曦 伍孝雄 编辑:肖拓 2019-11-05 21:44:5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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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王曦 伍孝雄 祁阳报道

“零容忍”不单是针对职级上的高低,也包括贪腐数额的大小,腐败问题没有回旋余地,再小的贪腐也是腐败,“手勿伸,伸手定被抓”。近日,红网时刻记者在祁阳县采访时就了解到一起典型案件,一位校长抱着侥幸心理贪“小便宜”,却在人生路上摔了“大跟头”。

“我身为党员和校长,本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儿子申报贫困寄宿生补助,谋取私利,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愿意对此负责,并诚恳接受处罚。”祁阳县某联校校长石某某接到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处分决议后,如此反省。石某某家境清寒,妻子没有工作,在家上奉二老、下育幼子,一家人全凭他那微薄的工资维持生计。

“在调查摸排贫困学生对象时,有同事明里暗里提醒我,反正是国家的钱,要我把儿子也报上去。”石某某回忆道。身边人的提醒、劝说,对于现实生活的不甘心、不满足让石某某的思想开始出现松动。

2013年秋季,石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没有寄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儿子名字添加到贫困寄宿生名册中,又授意妻子从其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再为儿子填写贫困寄宿生申请表,要求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同其他贫困寄宿生的材料一起上报祁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了2013年度两个学期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尝到甜头的石某某,以同样的方式轻松取得了2014、2015两个年度四个学期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2000元。

2017年2月,石某某被群众举报在贫困寄宿生评审中有违规问题,祁阳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迅速着手调查。

经查实,石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其子申报并领取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3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石某某行政记过处分。

“手勿伸,伸手定被抓;纪莫违,违纪必受罚。”在随后举行的全县教育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负责此案的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郑重地告诫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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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义正 王曦 伍孝雄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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