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临武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769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胡志锋 何玉娟 黄珠敏 编辑:文建美 2019-11-15 15:39:3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临武站记者 胡志锋 通讯员 何玉娟 黄珠敏)“我只交了220元城乡居民医保,没想到不仅基本医疗保险这边给我报销了15万元,大病保险也报销了30万元。有了大病保险的兜底,家里的经济负担轻多了。”11月11日,临武县市民王先生拿着锦旗满含热泪地对医保局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领导说。

据悉,今年临武县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由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临武县医保局与该公司通力合作,强化服务,秉承“便民、高效、快捷”的原则,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大病保险的投保费用为每人每年56元,由县医保局直接从医保基金中划拨给太平洋保险公司,不需个人另外缴费。患病的参保居民只要凭诊断书清单、医院发票、参保信息等资料,到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按照规定比例报销住院费用。未报销的费用按照规定扣除需要自付的部分和1万元起付线,剩余的则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内报销。

为防止“一场大病,全家变贫”的现象,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也逐步提高。10月1日起,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由原来的60%提高到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各段报销比例均提高5%。同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封顶线。

临武县南强镇上磨村村民陈崇辉今年7月份因自身免疫性脑炎入住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一共花费了50万元。回来后在居民医保中心封顶报销了基本医疗15万元。剩余的35万元扣除起付线1万元和需要自付的13万元,大病保险一共给他报销了21万元。

今年截至目前,大病保险累计报销1516人次,报销金额达769.37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胡志锋 何玉娟 黄珠敏

编辑:文建美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9/11/15/6239321.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