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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一男子认错人冲进教室打老师 警方通报该男子已道歉

来源:红网 作者:陈诗娴 毛红枚 王开慧 欧阳曼青 编辑:徐丹 2019-11-19 1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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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毛红枚 王开慧 欧阳曼青)11月16日11时左右,衡南县三塘镇某中学教师周某在班级主持召开家长会时,被一陌生男子无故突然殴打,打人过程持续13秒。打人后男子迅速逃离现场。

17日上午,事发学校老师曾向媒体介绍,被打老师系星火实验中学初二教师,打人男子进入学校后直接进入教室。

18日下午,衡南县公安发布警情通报,通报介绍,11月16日11时左右,衡南县三塘镇某中学教师周某(女)在班级主持召开家长会时,被一名闯进教室的陌生男子殴打。该男子之后迅速离开现场。接警后,衡南县公安局三塘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11月18日上午9时40分,打人男子迫于压力到派出所主动投案。

通报中提及,打人男子叫罗某科,今年30岁,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现住衡阳市蒸湘区某小区。11月16日早上8时30分,罗某科骑乘电动车途经三塘镇某中学附近时,被一台白色小车撞倒,但小车驾驶员只是看了罗某科一眼便驾车离开。随后,罗某科骑着电动车一路跟随该车来到中学。该校当天正在开家长会,师生和家长比较多,罗某科凭着小车驾驶员的相貌特征“扎着一个马尾辫的女的”,错认为正在某班开家长会的教师周某就是撞了他电动车的小车驾驶员。罗某科用手捶打该教师的头部和身体,整个过程持续约13秒。

后周某到衡阳市某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该教师伤势较轻微,目前已无大碍。因罗某科认错态度好,愿积极赔偿教师周某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取得了其谅解。周某表示不追究罗某科的法律责任。目前,该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已做调解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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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诗娴 毛红枚 王开慧 欧阳曼青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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