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湖南首张货车ETC成功发行。
红网时刻11月20日讯(记者 李海波)11月20日下午,湖南首张货车ETC成功发行。货车司机黄志勇领到了湖南第一张记账式货车ETC并完成了车载电子标签激活,开启了高速公路不停车缴费通行的新旅程。这标志着,湖南正式启动货车记账式ETC 发行工作。
目前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收费模式是计重收费,货车需要停车称重,高速公路出口根据称重结果计算收取通行费。这种收费模式下,货车无法通过ETC车载设备即电子标签进行不停车付费。
黄志勇说,之前他都是通过现金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这不仅要携带大量现金还耗费不少时间,曾经就有过在拥堵高峰期堵在收费站一上午的经历。
“办理了货车ETC之后,可以像小客车一样直接走ETC车道,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缴费通行,非常方便,而且通行费还能打折,可以省下不少钱。”黄志勇告诉记者。
货车司机黄志勇展示办好的货车ETC车载装置。
记者了解到,10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货车及专项作业车ETC发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就货车ETC的发行规则、产品形态、服务方式、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带电子标签的货车ETC推广和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拉开了货车进入ETC时代的序幕。
通知进一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2020年1月1日之前,货车ETC客户可安装ETC电子标签,但不能通行ETC自动收费车道,将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重收费方式,在收费站人工车道使用ETC卡缴费。
而从2020年1月1日起,已安装电子标签的货车ETC客户可通行ETC 自动收费车道(货车专用)和 ETC/MTC 混合收费车道,收费方式由计重收费变更为按车型(轴)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核准公布)。未安装ETC的货车将不再享受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目前湖南的货车记账式ETC发行以现场服务为主,可以去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网点办理。”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ETC管理中心工程师李欣介绍,该记账式ETC可以准确记录通行及消费信息,让货车司机省钱、省时、省心。
来源:红网
作者:李海波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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