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30日讯(记者 石珊 通讯员 周健)为切实服务和保障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严厉打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确保贫困户“十要十不能”行动准则取得实效,近日,耒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惩治阻碍脱贫攻坚工作行为的专项行动,并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惩治阻碍脱贫攻坚工作行为》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全市脱贫攻坚过程中,不遵守贫困户“十要十不能”行动准则的,政法机关将依法惩处或扶贫办开发办公室将依规进行批评教育等。同时,存在以下行为的也将严惩,包括不配合有关部门、驻村工作队和检查组调查,故意隐瞒收入、住房、车辆等行为和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争当贫困户或以极端方式要挟、索要扶贫政策或扶贫资金的行为。已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却在各级各部门的检查中不如实回答,不诚实守信、隐瞒事实的行为。无理缠访闹访,威胁、辱骂、诋毁和殴打工作人员。阻碍扶贫项目实施,影响办公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实施人身攻击、恶意骚扰的行为。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遗弃子女的行为。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故意捏造精准扶贫领域内违纪违法事实,或者在幕后指使、唆使他人捏造歪曲事实,并恶意控告检举行为等。
耒阳市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根据情节给予违法行为人以教育、训诫、警告、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来源:红网
作者:石珊 周健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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