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12月7日讯(记者 曹利敏)12月6日,湘潭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举行,来自全市的31位消费者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根据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拟调方案,这次调整范围为湘潭市城区范围,包括岳塘区、雨湖区、湘潭高新区、昭山示范区(湘潭经开区参照执行)。调整方案有2种,一种是居民生活用水由0.75元/吨上调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由1.00元/吨上调为1.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维持收费标准1.5元/吨不变;另一种是居民生活用水由0.75元/吨上调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由1.00元/吨上调为1.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1.5元/吨上调为2.00元/吨。同时,为保障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不因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提高而受影响,湘潭市对城区持证低保户、特困户每户每月分别减免6立方米和1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征收和使用情况来看,2016-2018年分别征收污水处理费5200万元、5457.86万元、5973.69万元,而财政每年实际支出14287.65万元、15029.99万元、17776.14万元。要使财政在污水处理费支出与为征收收入平衡的话,以2018年的实际用水量和成本监审结论1.26元每吨(不含税)为测算依据,2018年湘潭市城区的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理论上应该分别上调至1.11元每吨,1.48元每吨,2.21元每吨。
由于人工、设备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上涨,湘潭市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营成本逐年增加。加上湘潭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长期偏低,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难以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污水处理企业也长期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保障污水企业正常运营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需要。本着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兼顾社会各界切身利益的原则,结合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对湘潭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了初审,提出以上两种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听证会上,31位听证会参加人均同意或基本同意听证方案,部分参加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听证会情况,认真研究吸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完善好价格调整方案,待市里研究后依法作出行政决策。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曹利敏
编辑:谢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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