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2月16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胡琛)株洲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12月15日下午,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决定于12月15日13:00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将Ⅲ级响应措施升级为II级响应措施。
受外来性输入污染和本地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从12月14日18时至15日13时,株洲市空气质量已经持续20个小时重度污染。株洲市于2019年12月14日20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经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门会商,株洲未来72小时大气扩散条件差,本地污染物持续累积,达到了启动橙色(II级)预警的条件。
II级响应措施包括,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排放量。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和运输,禁止路面整修、房屋拆除、混凝土搅拌、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等作业;市区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城市道路每日洒水以及喷雾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2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加强对城区中重型货车通行管控,严厉打击中重型货车违规上路等行为。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鞭炮、露天烧烤。
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视情况暂停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编辑:谢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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