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2月23日讯(通讯员 陈健嘉 记者 王敏)工作中发生口角,竟拿起切割机朝同事后脑勺割去。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2019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在衡阳市石鼓区恒缘新材料公司车间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随后张某某走到工作的车间里,拿起工作用的正在转动的切割机朝被害人王某某后脑勺割去,造成对方枕骨左侧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石鼓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冲动是魔鬼,处事保持冷静,切不可一时气愤而伤害他人,成为冲动之下的“囚徒”。
来源:红网
作者:陈健嘉 王敏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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