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1月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李智勇 陈娟)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增强办案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近日,桃源县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民营企业家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该案犯罪嫌疑人蔡某、刘某某、倪某某、张某均系湖南惠生公司旗下公司负责人及生猪养殖场的场长。2018年9至10月,生猪养殖场负责人明知场内生猪可能染疫,仍未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且在染疫期间,将可能染疫的大、小生猪对外调运13000余头。案发后,涉案养殖场及接收生猪的养殖场或屠宰场内均检验出非洲猪瘟病毒。该院综合考量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环境因素等要件,同时考虑到湖南惠生公司是一家为本地经济发展作出过较大贡献的民营企业,此次犯罪受国内环境影响,猪瘟病因来源不明,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出发,依法提出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听证会上,办案人员介绍了本案案情,阐述了拟不起诉的依据,侦查机关代表发表了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各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行为进行了真诚悔罪,受邀参会人员依次发表了意见及建议,所有受邀参会人员全部赞成本院对案件作不起诉处理。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办理涉企单位犯罪案件的一次成功尝试,也体现了基层检察院在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做出的努力。
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强主持,常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朝兵、公诉二科科长张璇旁听听证会,桃源县畜牧局工作人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工商联代表、基层乡镇代表、非公企业家代表等十名社会第三方人员受邀参与听证。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李智勇 陈娟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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