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8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邹同柯)入夜后,长沙县黄花镇高岸村原本一片宁静,然而,近日晚上,一群“不速之客”打破了宁静,轰隆隆的车声以及哗啦啦的响动十分刺耳。
正在附近巡查的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花行政执法队队员闻声而动,发现有人在黄花镇高岸村机场大道以西、县道056以北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大量建筑垃圾堆积成了一座座小山,而该处并非合法卸区。
“所有人立即停止作业,配合我们检查!”执法队员上前制止倾倒行为后,开始对现场的8台渣土车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这8台倾倒建筑垃圾的渣土车承运单位和所有人均为长沙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经驾驶员指认,该公司使用这8台渣土车在此倾倒了8车建筑垃圾。8台渣土车的驾驶员现场出示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但没有办理渣土准运证。
执法队员告知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之规定,依法立案调查。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执法队员责令该公司限期三日内清理渣土,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黄花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介绍,乱倒建筑垃圾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乱倒场地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影响下,易出现滑坡、崩塌等。同时,乱倒建筑垃圾的运输车多半在夜间出运,为省成本、逃避监管,多拉快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另一方面,乱倒建筑垃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建筑垃圾中的的有害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壤中,被植物根系或微生物合成吸收,造成土壤受污染,从而降低了土壤质量。
“夜间,尤其是凌晨时段,是偷倒建筑垃圾高发期,我们特意调整人员部署,安排专人夜间值守,重点加强乱倾倒高发区巡查,对这类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该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邹同柯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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