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在郴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为服务保障郴州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报告显示,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追诉漏罪漏犯等13项检察核心业务排名全省前三,27个集体、3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报告提到,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21人,提起公诉4144人,同比分别上升18.6%、2.09%。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3人,提起公诉238人。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3人、食品药品领域犯罪30人,依法起诉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65人。
报告提到,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监督立案27件,监督撤案35件,纠正漏捕129人,追诉漏罪漏犯295人。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05件,监督纠正182件。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12件、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3件、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76件。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要更加自觉主动顾大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更加担当作为谋发展,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更加从严从实重自强,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郴州日报记者 黄婧雯 )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黄婧雯
编辑:姜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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