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2日讯(记者 孙雨桐)民生政策牵动着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近日,经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各职能部门对网友的提问进行了线上解答。
人社局:社保参保地变更可申请账户合并
“之前就职的公司交的是长沙市社保,现就职公司购买的是长沙县社保,请问社保缴纳的年限是否可以合并呢?”就职于长沙县的网友张女士,由于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因而咨询社保缴纳问题。
“市民如正在长沙县单位参保的话,可将长沙市的账户转移到长沙县。”长沙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像张女士这种情况,如两个账户没有重复缴费月份,可以做合并。如有重复缴费月份,需办理重复退费。
医保局:1月新参医保市民于本年享受医保待遇
袁女士是浏阳市户口,现于星沙工作居住,“在星沙交医保更方便些,但现在新缴纳医保为什么交不上呢?”
经长沙县医保局联系查证,袁女士符合长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移交税务部门后,参保、登记、到账的流程相应发生了改变,一般需3至5个工作日才能缴费到账。”2020年1月新增参保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住建局:凭正式招录文件可按公务招录情况审核购房
来自星沙的吴先生是一名教师,想咨询购房资格的相关事宜。“2019年通过公开招聘的教师,是否属于购房政策第八条‘公务调动’?可否在长沙市购房?”
经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长沙县住建局对吴先生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市民如果有长沙县人社局的正式招录公告红头文件(含名单),可以按公务招录情况审核购房资格。”
政策的推广落实既需要职能部门尽责履职,也离不开线上线下的宣传解读。听民之所想,解民之所忧,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欢迎市民咨询提问,建言献策。
来源:红网
作者:孙雨桐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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