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民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市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医疗卫生单位一旦发现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切实加强社会面防控,严格落实防护制度。全市所有电影院、KTV、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暂停营业;不得举办公众聚集性活动,已计划举办的一律取消。要切实做好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餐饮食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车站、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
三、切实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做好检测登记工作。各乡镇办要对来自疫区的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地毯式摸底登记,跟踪管理。全市所有车站等重点部位要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出人员必须实行体温检测,做好登记。所有宾馆、酒店对武汉来冷水江人员要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并做好就地隔离观察和跟踪管理工作。对检测发现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市人民医院报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等情况要立即报告。
四、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市卫健局要紧急储备一定量的消毒药品、检测试剂、防护服、药品和医疗救援器械。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特别是网络舆情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口径,及时客观向社会公布信息,回应公众关切。
五、切实加强医疗救治,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冷水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专家组要24小时待命,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要在医疗机构进行严格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2周的医学观察;对疫区、疫点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市人民政府应急值班电话:0738-5212600
市卫生健康局值班电话:0738-5211228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值班电话:0738-5511778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120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市人民医院电话:0738-5212890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来源:红网
作者:冷水江市政府办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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