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化法院审结一起集资诈骗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曾来生 廖慧 编辑:张立 2020-01-25 21:15:4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月25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曾来生 廖慧)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丁某华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以来,被告人丁某华虚构安化县梅城镇洢水名都小区房地产、梅城镇名园汽贸车行投资急需资金的事实,向投资人作出月息10%、20%、30%、40%不等的回报及到期返本的虚假承诺。非法向刘某花、张某红等人集资,数额从几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共计集资272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高额利息、购车、购房、旅游及日常生活开支,目前尚有被害人吴某华、熊某梅等人735500元无法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投资事实的手段,隐瞒真相,以承诺支付高利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丁某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曾来生 廖慧

编辑:张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0/01/25/664955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