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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查处三起高价售卖口罩案

来源:红网 作者:苏春生 编辑:康晓乔 2020-02-01 14: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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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2月1日讯(沅陵站通讯员 苏春生)随着湖南省沅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深入,稳物价、查经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在行动。1月26日-28日,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连续查处三起高价出售口罩案,现场查扣未销完口罩共7128只,并对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和消费欺诈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已结案一起,另两起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为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市场保障。

1月26日上午,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所接电话投诉,称官庄某养生馆李某在防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涉嫌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李某于2019年4月10日,从淘宝网上购进了20包(50个/包)一次性医用口罩共计1000个,进货价格为5元/包,用于该养生馆平时为顾客美容、养生和保健服务,截至案发,当事人已使用了该批口罩350个,并将余下口罩以10元/个(高于进货价格 100 倍)的价格销售了150个,得营业收入1500元,其中获利1485元。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某涉嫌哄抬物价和消费欺诈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1月27上午11时43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市局12315转办,有群众举报沅陵一经营者在“沅陵百事通”微信公众号高价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于下午1时50分在溪子口小学门口发现牌照为湘 NCD4某某的五菱宏光面包车在销售口罩,现场查获一次性口罩5600个。经调查,该批口罩为太常居民李某之兄李某某于2020年1月21日从江西带回沅陵,购进价1.5元/个,当时共有5860个,回家期间送人260个,剩余5600个放在沅陵镇太常家中。李某某因看到疫情期间,市场口罩缺货于2020年1月27日上午11时就在“沅陵百事通”微信公众号发布“本人还有少量一次性医用口罩转让,城内免费送货,如有需要的老乡请联系某某微信同号”字样内容的广告,并拟以5元/个价格对外销售。经查证上述口罩无合格证等任何标识属“三无”产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县委网信办对“沅陵百事通”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月28日下午3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接到群众投诉:有人在沅陵镇品龙国际广场临街边高价销售口罩。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发现有人在一辆牌照为湘AFL某某的车上销售口罩。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刘某1月27日晚上从长沙购进一次性防尘口罩共24盒(50个/盒),现场查获时,当事人已销售了口罩6盒零22个。且当事人在销售口罩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该口罩无生产合格证明;二是当事人销售上述口罩过程中未取得任何证照。且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一次性防尘口罩,未提示消费者该口罩无医疗防护功能,具有误导消费者的可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随着疫情的发展,口罩尤其是品牌医用口罩越来越成为紧俏商品,市场上也随之出现了一些不良商家趁机哄抬价格高价出售和售卖“三无”口罩、“山寨”口罩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市场秩序,损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对这些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坚决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市民和消费者,“医用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其经营需要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后方可销售,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均无经营资质。”购买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时务必到正规、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和药店,同时购买时应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生产日期等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民众买到了假冒伪劣防护产品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积极保障自身权益。

下一步,沅陵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强化应急物资质量保障,加强对市场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打赢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红网

作者:苏春生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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