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古丈公安处罚两名疫情防控期间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

来源:红网 编辑:张皎 2020-02-03 11:51:26
时刻新闻
—分享—

1580701147964_09.jpg

红网时刻湘西2月3日讯(通讯员 张丽慧)近日,古丈公安依法处罚两名疫情防控期间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

1月31日晚20时许,在罗依溪高速出入口疫情检测点,一辆牌照是湘A开头的黑色本田SUV从龙吉高速罗依溪收费站驶出,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杨某(男,张家界市人)带着妻子何某萍(女,古丈县人)和两岁的孩子,拒不配合登记检查等防疫检测工作,夫妻二人认为自己是回家,检测点工作人员无权干涉,对工作人员的劝说态度恶劣。在执勤人员出示当天县防控办下发的紧急通知后,何某萍主动登记三人身份信息,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但杨某在被阻止进入古丈县后,便开始无理取闹,并纠缠执勤人员,扬言要告执勤工作人员。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因违法人杨某已离开现场返回张家界,何某萍有一2岁幼儿需要照顾,办案民警只能先取现场相关证人证言。2月1日,办案民警将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的违法人杨某,位于古丈县太阳城的违法人何某萍依法传唤至古丈县公安局,杨某、何某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何某萍因阻碍执行职务分别被古丈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编辑:张皎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0/02/03/667867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