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猴面鹰受到救助。
红网时刻2月7日讯(衡阳县站通讯员 陈吉亮 唐僚原)2020年2月5日下午,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省森林公安局通过市森林公安局转来一舆情信息:新浪微博上有人举报有衡阳人非法捕鸟,要求衡阳县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立即安排警力开展调查。经过一个晚上的紧张工作,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于2020年2月6日上午10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涂某(男,19岁,衡阳县石市镇太平村人)、罗某(男,19岁,衡阳县石市镇太平村人)抓获,缴获电子诱捕器、架套、猎夹等作案工具一批。
经讯问查明,犯罪嫌疑人涂某从网上购买电子诱捕器和架套后,伙同罗某于2020年1月17日到2020年1月22日间多次非法狩猎作案,共猎捕野生动物黑水鸡5只,竹鸡2只,兔子1只,分而食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此二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衡阳县森林公安局已对二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衡阳县森林公安同时提醒大众,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肆虐时期,为有效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向人类传播的途径和传染源,请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不猎捕、杀害、经营、利用、吃食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健康社会。
来源:红网衡阳县站
作者:陈吉亮 唐僚原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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