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1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罗炼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口罩需求急剧上升,一些人动起来了“歪心思”,在网络上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近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的诈骗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1月29日下午,被害人陈女士的电话报警称,一陌生网友在其微博评论区留言,称有口罩可提供,刘女士遂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并与其进一步联系,经协商双方以13元/包(10片)的价格成交,随后陈女士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1330元,但对方收款后一直未发货并随后将陈女士“拉黑”。浏阳市公安局接警后经过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初步锁定其在长沙的落脚点。2月2日下午,民警在天心区铁道学院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除诈骗被害人陈女士外,其还以同样手段诈骗其他被害人十余人,涉案金额数千元。
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后,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迅速依法提前介入,派出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向侦查机关了解具体案情和证据收集情况,对案件定性、取证方向提出了意见。针对疫情期间侦查取证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要求侦查机关依法保存手机作案工具,严格按程序提取微信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电子数据,尽量从客观证据方面完善固定本案的证据,为下一步审查逮捕、起诉工作做好准备。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疫情防控期间,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依法惩治涉疫情刑事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检察官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确保财产安全。
同时,不法分子还利用民众关注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情况,制造各种假新闻、谣言,加剧民众的恐慌,并“借题发挥”侵害民众的财产安全,如警惕不法分子以办理“健康证”为名诈骗钱财。广大市民面对未经确认、非权威媒体发出的消息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勿信、勿传。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罗炼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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