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何时开学,省教育厅回应
将根据疫情评估提前公布开学时间
红网时刻2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2月19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湖南省高等学校有序返校工作的通知》指出,将视疫情防控进展,经科学评估后提前公布春季开学时间。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院)长为第一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督促指导各二级院(系、部)和各部门建立本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摸排师生健康及出行情况。各高校要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寒假期间健康与行踪监测机制,通过在线填写、电话登记等方式,组织师生如实填报健康卡,摸排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和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相关信息。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与监控,严格控制校园人员进出,落实进出人员身份核验、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严格管理校园保安、物业保洁、食堂员工等相关人员,落实健康状况检查与报备;严格规范校园卫生保洁工作,定时开展消毒防疫,坚持垃圾分类清运;严格控制人群密集性活动,原则上不承担校外会议与培训。春季开学前,要组织专业防疫人员,对学校大门、医院(医务室)、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防疫。
省教育厅将视疫情防控进展,经科学评估后提前公布春季开学时间。各高校应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科学确定本校具体开学时间,抓紧研究制订春季开学工作方案。
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能力,制订教职员工分批返校返岗、学生分批错峰开学方案。
各高校要指导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就地留观,暂缓返校,不允许带病返校;要通知正在湖北等重点地区的师生,应根据湖北省延长假期的规定暂不返校,待假期结束后方可返校;要制定暂缓返校学生教学方案,安排教师指导其在家自学或在线学习,因未按时返校耽误的课程,待返校后利用假期或暑假帮助其完成学习任务。
在全国疫情整体解除前,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大校园防控力度,坚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校园出入检查登记、师生体温定时监测、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和心理健康排查疏导等防控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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