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李建辉 谢衡兰 记者 宋美君 衡阳报道
防控疫情不松劲,依法履职不停步。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衡阳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作为最大政治任务,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最强执行力和最严防控措施,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衡阳市检察院正月初四召开党组会,成立了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孙承担任组长,制定出台了《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应对疫情工作方案》,细化分工部署,责任落实到人。两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带头带班到岗、靠前指挥,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科普宣教、健康提示等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动态掌握检察人员日常身体状况。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动党员参与防治疫情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挥检察宣传职能作用,多角度运用新媒体矩阵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多渠道传播正能量,引导公众甄别网络信息,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理性防控。
抗“疫”行程连轴转的检察长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孙承(左一)率队深入常宁市罗桥镇庙山村督促指导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工作。
“要以身作则做好自身疫情防控,更要不辱使命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担使命……”
2月3日,农历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刘孙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督促检查了石鼓区检察院、衡南县检察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视察了两院的案件管理中心、办公楼公共管理区域及部分干警办公室,并认真查阅了两院制定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防控措施落实督查表》等资料。他指出,疫情防控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也是检验每一个检察干警初心使命的考场。全体检察人员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
“企业复工的前提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2月17日下午,刘孙承率队深入衡阳镭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突出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安排,自2月13日以来,市检察院派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作为专职防疫工作联络员对接该公司,督促指导制定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加强防疫知识普及与运用,做好进入公司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食堂分餐、卫生消毒等工作。
“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紧落实防疫措施,全面开展全员健康排查登记,坚决防止出现疫病风险,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临走时,刘孙承再次叮嘱企业负责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越是吃紧的时候,工作劲头越不能松。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网格和落实防疫措施,加强村组值班值守和群众的宣传劝导工作。”抗“疫”行程连轴转,2月18日,刘孙承一行又来到了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工作的联络点——常宁市罗桥镇庙山村。
新冠肺炎暴发以来,为全面做好乡村疫情防控工作,市检察院驻该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积极协助村支两委开展外地人员返乡排查和对走村入户人员的劝返工作,指导建立人员流动台账,督促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的广播宣传。
刘孙承鼓励村干部和村民们要在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好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总体规划、基础建设规划和精神文明规划,努力建设一个“村庄美、村民富、风尚好”的新庙山村,积极争创“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
疫情期间检察环节不梗阻不断档
检察官在菜市场检查销售的肉类检疫检验情况。
2月5日晚上8点,市检察院508办公室仍然灯火通明。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邓燕华还在埋头苦干,一本本案卷整齐地摆放在办公桌上。这已经是她农历新年第10个加班的夜晚。为保障案件办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疫情暴发以来,她一直坚守在办案岗位,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不梗阻、不断档。
“与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相比,自己做得还远远不够。那么,就更加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尽全力当好人民群众的 法治正义守护者。”她这样告诉记者。
邓燕华,只是衡阳700余名检察干警中最朴实的一员。
“疫情不可耽误案件。”衡阳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依法转变办案形式,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改为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在保证案件办理严格依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员的接触、集聚,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2020年1月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355人,提起公诉208人,不捕62人,不诉83人。
远程解决律师的忧愁
“太感谢你们,我已经顺利拿到了胡某涉嫌犯罪的案件卷宗光盘……”电话里,身在北京的潘律师很激动。
春节期间,潘律师接受了胡某家属的委托,代理胡某涉嫌犯罪的案件。但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潘律师从外地返京后尚处于在家隔离状态,不能出差调阅案卷。但该案在春节前调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时间紧、任务重,潘律师非常着急。
在得知可以远程阅卷后,潘律师立刻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办案单位——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远程提交了相关委托手续。该院在网上收到委托手续后,经过与潘律师沟通,充分理解特殊时期律师难以异地复制案卷的现实困难,遂提出其不用前往该院,可就近联系当地检察机关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该院即可将卷宗刻盘,并以内部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当地检察院,律师可以前往领取光盘。
随后,潘律师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联系了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并提交了委托手续和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一周后,潘律师顺利从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拿到了胡某涉嫌犯罪的案件卷宗光盘。
2020年1月30日以来,衡阳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安排专人负责“12309中国检察网”的信息公开、律师网上预约等业务,依法、安全、高效保障刑事案件异地律师诉讼权利。截至目前,共办理异地律师远程阅卷4次,其中省内跨市2次,跨省2次。
以法之利器护卫人民打赢防“疫”战
检察官深入市内各药店进行调查,摸排搜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口罩限量出售,需要的,速度私信……”2月中旬,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假卖口罩真诈骗案。
今年年初,犯罪嫌疑人唐某因网络赌博输掉了大量的金钱。此时,恰逢新冠肺炎暴发,口罩相当紧缺,甚至一度断货。2月5日至10日,唐某在没有口罩的情况下,通过QQ群、微信群等社交软件,发布售卖大量口罩虚假信息,并从网络上粘贴复制口罩销售图片、转账收款记录截图,制造口罩销售的假象。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唐某提出货源紧俏,要预先支付口罩款项,才能发货。但其在微信确认收款后,就立即拉黑被害人,关闭作案手机。通过这种方式,犯罪嫌疑人唐某先后诈骗了20多名被害人,共计50余万元。
获悉案情后,蒸湘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侦查监督部门组成专案小组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审查案卷材料,提出取证提纲,对案件定性、取证方向提出检察意见,并进一步加强涉疫案件检侦信息沟通,确保涉疫案件的快侦快结。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衡阳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等犯罪、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犯罪等涉疫刑事案件的力度。截至目前,共依法提前介入假借销售口罩之名实施诈骗案3件3人,依法批准逮捕1件1人;提前介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2件5人;提前介入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4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4件6人。
来源:红网
作者:李建辉 谢衡兰 宋美君
编辑:姜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