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日讯(记者 潘锦 通讯员 杨哲)湖南省互联网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规定有新的调整。5月1日前,凡是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在湖南的车主,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允许处理备案的机动车所有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不受备案时间和违法发生时间的限制。
为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将疫情期间互联网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规定进行调整,将过渡期政策延长到5月1日。互联网用户在机动车登记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设定的过渡期限内,处理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时,允许处理备案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录。
一名驾驶人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机动车,同一辆机动车也允许同时被3个非车主驾驶人绑定,备案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绑定,没有绑定总数限制。
湖南交警表示,近期网上办理交通处罚业务量大幅提升。据统计,长沙市2月份共处理交通违法282324起,其中自助渠道办理259555起,线上办理比例达到92%。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车主尽量选择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杨哲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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