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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最美妇联人” 于美云

来源:红网 编辑:高芹 2020-03-05 14: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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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美云

于美云,女,侗族,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汀坪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妇联主席。她倾心于乡镇妇联工作14年,多次被评为县、乡优秀共产党员。她秉承服务妇女、凝聚妇女为己任的主旨,带领乡镇妇联,在推进妇女工作的实践中发挥了自身的积极作用。

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她是勤奋工作的“带头人”

她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大力培育优秀妇女典型,把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女干部选出来。她提出打造汀坪乡“大妇联”概念,团结带领16个村妇联通过深化“半边天家园”建设,组织“巾帼展风采,岗位立新功”等活动,提升妇女工作的影响力。她通过组建面向妇女姐妹的“梦之声”山歌队,重新编导了《开山歌》《嫁女歌》《贺郎歌》三个原生态苗族山歌组合,带领她们在2018年上半年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山歌争霸赛进入前十强,并荣获华中华南东北长沙赛区第七名的好成绩。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她是创业致富的“引路人”

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办创业就业培训班、招聘会、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引导妇女自主创业就业。她鼓励支持隘上村妇联副主席刘星、蓬瀛村妇联主席杨菊玉等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多次带领她在上级举办的创业竞赛中获奖,并鼓励她们开设公司成立合作社,为全乡妇女同志竖起一面旗帜。邀请专业老师到乡举办插花、刺绣、编织、种养殖等技能培训班6期,受训妇女300余人次。鼓舞、激励和引领妇女拓宽就业渠道,目前已有50余名妇女开微店自主创业。

三、宣传法律,维护权益,她是妇女儿童的“护航人”

她经常发挥妇联善协调、能协调的优势,会同乡镇司法所等部门整合资源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日、举办专题培训、模拟法庭等6场次,促进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走亲戚”活动2次,到有矛盾的家庭话家常,开展心理情绪疏导,化解矛盾,共解决矛盾纠纷20余起。尤其是在处理少数民族出嫁女在娘家正当利益分配方面,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四、扶贫帮困,促进和谐,她是妇女儿童的“娘家人”

于美云在乡镇分管民政工作,她积极完善服务留守妇女儿童、单亲困难母亲的形式和内容。建立留守妇女儿童、单亲母亲走访制度、培训帮扶机制、贫困家庭儿童档案。组织辖区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慰问贫困儿童家庭,进行“一对一”捐资助学。五年来经她协调用于资助特困学童完成学业的资金达12万余元。先后精心策划了道德讲堂、油茶比赛、山歌比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于美云同志用自己的真诚和汗水彰显了“巾帼不让须眉”的独特风采。在从事乡镇妇联工作的14个年头里,于美云同志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开拓创新、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把全部的工作精力和工作热情都投入到工作中,毫无怨言,以自已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最为优质的服务,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来源:红网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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