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永州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对社会各界消费维权人物的表彰,发挥先进人物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掀起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风尚,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决定授予李俊杰等10名同志2019年度“永州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的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希望全市消委组织工作人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秉承消费者至上理念,锐意进取,创先争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战胜疫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度“永州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名单
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2019年度“永州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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