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时刻衡阳3月15日讯(记者 王敏)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查处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购买房屋、购车、购置建材、培训教育、老年消费等多个领域。
2019年,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投诉举报部门通过省局、国家总局12315平台管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72825件,其中投诉7033件、举报3450件、咨询62342件,投诉举报工单办结10300件,办结率98.26%,涉案金额1455.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0余万元,追加对消费者赔偿21.1万元。
案例一:
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胡某投诉衡阳市某汽车销售公司,由于所购新车发动机出现多次故障且有异响,经多次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
案例二:
衡南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郑某在某建材销售公司,购买的玻璃瓦存在质量问题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万元。
案例三:
耒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龙某在耒阳市某重汽销售中心购买了一辆中型货车出现问题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8万元。
案例四:
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罗某投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由于不能办理贷款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
案例五:
南岳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陈某投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改变所购买商品房原有设计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案例六:
石鼓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谢某在某舞蹈艺术学校购买消费卡发生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65万元。
案例七:
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廖某在某烟花销售店购买的礼花发生炸筒爆裂,导致右眼失明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万元。
案例八:
祁东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罗某在祁东县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小客车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6万元。
案例九:
衡山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谭某在某健康生活馆购买保健产品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8万元。
案例十:
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厉某在某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二手住房,因房屋漏水等问题发生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王敏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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