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郑涛 长沙报道
“对于赞助了市安监局绿化工程的企业要讲诚信,2年内不要去执法;没有赞助的企业,要去执法。”这是郴州落马贪官曾凡军的狂言。
公开资料显示,曾凡军历任安仁县委副书记,郴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郴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并在郴州市安监局担任“一把手”长达9年之久。
日前,经郴州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曾凡军在担任郴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市安监局非法收受被监管企业财物共计人民币252万元,为被监管企业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曾凡军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其行为应以单位受贿罪论处;曾凡军利用担任安仁县县委副书记、郴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郴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0万元、港币6万元、美金3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对如上犯罪行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追缴曾凡军受贿所得人民币350万元、港币6万元、美元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要求被监管企业为安监局指挥中心建设“捐款”200多万
2006年5月,曾凡军由副转正,从安仁县委副书记调任郴州市安监局,任党组书记、局长。
到任不久后,2009年,郴州市安监局迎来一个“大项目”,筹建安监局指挥中心,总投资规模为4134万元。经公开招投标,指挥中心装修及附属工程由郴某集团中标,其中子项目绿化工程预算金额为687,624.38元。
项目建设过程中,曾凡军决定将绿化工程的687,624.38元用于指挥中心道路铺设柏油,并将绿化工程从郴某集团中标项目中剥离交湖南某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旭公司)承建。
绿化工程被挪作他用,绿化工程资金从何来?
“由相关被监管企业为指挥中心绿化工程捐款!”为筹集绿化工程资金,曾凡军与时任郴州市安监局非煤科分管副局长王某炳等人商量后决定。
2014年5月,非煤科科长刘某澜按照曾凡军和王某炳指示打电话要求福某矿业公司等20家企业代表到市安监局参加安全生产座谈会。
“指挥中心绿化工程缺少资金,请各参会企业予以支持。”会上,曾凡军指出将对做了贡献的企业,市安监局以服务为主,不进行处罚。
参会企业代表鉴于市安监局监管对象,为与市安监局搞好关系,均表示愿意捐款,并将捐款数额报给刘某澜,某旭公司财务人员则当场将公司账号告知了各参会企业代表。
会后,某旭公司陆续收到18家参会企业的捐款共计252万元,并用于建设指挥中心绿化工程项目。
“对于赞助了市安监局绿化工程的企业要讲诚信,2年内不要去执法;没有赞助的企业,要去执法。” 在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市安监局局务会上,曾凡军再次强调。
“此后几年,市安监局对赞助企业确实没有任何执法处罚。”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委托“旧友”保管非法所得 为儿子在长沙买房、装修
2002年9月至2006年5月,曾凡军担任安仁县委副书记,分管三农工作和烤烟生产销售,同时担任两烟领导小组组长。
其实,在此期间,曾凡军就已经失去了对法纪的敬畏,把职权当作了最理想的摇钱树。旧友李某涛就是这时与曾凡军结下“深厚友谊”的。
2004年下半年,安仁县农业开发办公室项目股股长颜某静及何某华、李某涛等认为烟叶种植配套项目有利可图,且曾凡军分管农业,便决定投资合办预制件厂生产U型槽、空心砖,还承诺给曾凡军一份干股。
李某涛将上述事项告知曾凡军后,他选择默认。
同年10月,曾凡军便伺机而动,向安仁县烟草、国土及农业部门推荐了该预制件厂。此后,安仁县烟水配套项目大量使用了该厂的产品。
2006年春节后的一天,颜某静、何某华、李某涛三人对兴旺预制件厂的利润28万元进行分配。李某涛将其中的7万元交给曾凡军,称是兴旺预制件厂的分红,曾凡军予以收下。
这一收,曾凡军与李某涛便成了“生死之交”的挚友。在任职郴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后,为掩人耳目,曾凡军将利用公权为个人谋求私处的非法所得交给李某涛保管。
起初,曾凡军只是将收受郴州市某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鲁塘矿区某旺煤矿股东何华的18万元,交给李某涛保管。此后,曾凡军发觉此计可行,便陆陆续续将为个人或企业谋取私利而非法所得的部分钱财转入“挚友囊中”。
根据资料显示,曾凡军利用担任郴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收取财物的收受记录就有29条,200余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收受某高矿董事长唐某铁经手所送的干股100万元,以及金某旺矿业公司总经理吴某生所送的美元3000元),其中,代由他人保管资金近95万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 2012年10月18日唐某铁将干股100万元转至曾凡军提供的账户后,曾凡军便叮嘱他人将这笔钱混同其他资金一起陆续支出。
而后,该笔资金在2013年2月,曾凡军为儿子曾某昱在长沙万家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
同年7月,湖南省铸某有限公司股东王某彪与曾凡军约好为茶某脚钨矿尾矿实施干堆法找省安监局协调,在向省安监局汇报并协调了该事项后,没过多久,王某彪就立即向曾凡军支付了25万元,该笔款全部用于儿子长沙万家城房子装修。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直接审批大额开支决定
这种从中分一杯羹的事儿,曾凡军在担任郴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时仍“念念不忘”。
2015年6月,曾凡军调任郴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2016年7月,曾凡军便开始“重操旧业”。该月,郴州市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某军请曾凡军帮忙让市人防办尽快拨付边坡抢险治理工程款,曾凡军应允后,该公司顺利收到了工程款。
为感谢曾凡军的帮忙,吴某军请其到郴州市生源商业集团总部食堂吃饭。饭后曾凡军收受吴某军所送的6万元港币。
2017年9月,经多次商谈,曾凡军代表市人防办与吴某光签订了《五岭广场地下室人防工程南区租赁合同》。后曾凡军收受吴某光送给的2张1万元的生源超市购物卡。
在此期间,湖南某洲建设公司郴州分公司总经理倪某云也去曾凡军办公室请其帮忙,让市人防办尽快拨付市人防疏散指挥基地主体、装修工程尾款,并送给曾凡军5万元。
收下该笔资金后,曾凡军迅速主持召开党组会,决定在上半年将市人防办的所有欠债付清。之后,郴州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将该笔尾款付清。
同年,郴州市郴某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松为感谢曾凡军在某项目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补缴上的关照,在其小区门口拿出2万元,这次曾凡军也收下了。
此后,郴州益阳商会监事长林某高也请托曾凡军同意市人防办与郴州益阳商会尽快签订《郴州市人防疏散基地部分区域租赁框架协议》,签订协议后林鹏为感谢曾凡军,先后2次在曾凡军办公室、郴州某医院三楼送给曾凡军1万元、2万元,共计3万元,曾凡军予以收受。
此外,2016年春节前一天,郴州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某平建议曾凡军进行春节走访,经李某平安排从单位“小金库”中拿出10万元,将其中5万元交给曾凡军作为走访资金。因曾凡军未使用这5万元并提出退钱给李某平,李某平表示钱不用退,算他的心意,曾凡军予以收受。
在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时,曾凡军继续安排李某平分管财务工作,且不执行市人防办“三重一大”10万元以上大额开支须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而是允许李某平直接审批。
权力染上铜臭味,就是最大的政治风险。因涉嫌严重违法问题,曾凡军于2018年9月11日被郴州市纪委监察委立案查处。
目无党纪国法,口出狂言,“生财有道”,贪得无厌,这对曾凡军来说,有一句常用的话,也很适合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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