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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总工会等六部门出台文件引导职工积极消费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世成 编辑:姜姿 2020-03-26 10: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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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郴州3月26日讯(通讯员 李世成)3月24日,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广泛开展关心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广大职工工会会员活动引导积极消费促进就业繁荣市场的通知》(湘工发〔2020〕9号)精神,郴州市总工会、郴州市商务局、郴州市农业农村局、郴州市扶贫开发办、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精准落实湘工发〔2020〕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消费,助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特别慰问消费券怎么发?

全市各级工会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精准掌握政策,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在关心关爱职工和服务经济发展中体现工会的积极作为。

1、把准慰问对象

各基层工会给职工会员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慰问消费券,是工会的一项普惠性服务,是在七个节日慰问之外针对疫情防控新增的一次特殊慰问。各级工会要根据职工的工会关系,把本单位工会组织覆盖的会员,包括工会关系在本单位的临聘、劳务派遣人员纳入进来,普遍进行关怀慰问。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根据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地措施,给予特别关怀。

2、把准发放方式

慰问消费券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用实体百货商店、超市、餐饮店消费券等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购物卡形式发放。各基层工会在确定消费券商家时,要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规范有序、集体研究。

3、把准慰问标准

慰问消费券发放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各基层工会在确定慰问标准时,应秉持量力而行原则,并结合单位工会经费实际,科学合理确定慰问金额。基层工会经费不足的可依据《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申请行政给予专项补助。

4、把准补助要求

省总工会下拨的专项经费补助,用于对抗疫一线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困难的小微企业、社区工会等基层工会组织的资金支持。省总工会下拨资金补助对象的条件、标准,由各县市区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通知要求集体研究决定。

5、把准时间节点

3月底前将特别慰问消费券发放到位,鼓励职工在清明节前后消费完毕,形成消费热潮。实行工作进度三天一报制度,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将资金下拨情况、配套情况、资金发放标准及时向市总工会报告。鼓励基层工会结合消费活动进展、经费保障实际,提前发放清明节、劳动节慰问品。

如何引导职工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落实关爱职工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要与扶贫攻坚、促进消费、帮扶企业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

1、引导职工积极消费

提倡职工会员到本市重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2、助力消费扶贫和滞销农产品销售

在安排消费券和提前发放的清明节、劳动节慰问品时可采取“以购代捐”“已买代帮”等方式采购一定比例的贫困地区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滞销农产品和贫困村、贫困户自产的农产品,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增收。

3、促进旅游市场复苏

鼓励各级工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每年可安排会员春游”的精神,采取分批分次、人员分散等安全有效方式组织会员开展以室外为主的春游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各县市区总工会可与旅游部门或景点联合开展让利优惠活动,推动郴州本土旅游市场复苏和发展。

4、推动科研消费市场发展

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持企业和职工在创新创造过程中购买科研器材、开展学习培训,鼓励基层工会根据劳动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和奖励的有关要求,安排相关经费开展创新活动,助力科研消费市场发展。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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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郴州市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工作。

为严格落实《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要求,7个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

二、节日慰问品只能发放实物或者指定地点的物品领取券(提货单),严禁发放现金;对违规发放现金的,必须予以清退。

三、各级工会要建立完善物资采购制度,节日慰问品原则上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限额以下的严格按照询价等内部采购制度执行。

四、严格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对商家“返点”部分应作为工会收入入账或将“返点”额直接分配给发放对象。

五、要规范和完善会员节日慰问品购销凭证和实名签领手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六、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发放情况的专项审计和专项检查。

七、在采购慰问品时,采购人员严禁借机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索拿卡要;严禁向职工会员推销过期、变质、劣质的商品或物资;严禁私吞“返点”款、中饱私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移交线索至纪检监察部门。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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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世成

编辑:姜姿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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