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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来源:红网 编辑:张皎 2020-03-28 1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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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度,现对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21名拟任职人选予以任前公示。

张淑媛,女,苗族,籍贯湖南龙山,1984年5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文化,200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拟任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陈晓丹,女,苗族,籍贯湖南吉首,1975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办公室督查专员兼督查室主任,拟任市委保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谷 毅,男,白族,籍贯湖南桑植,1980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1999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信息技术中心干部,拟任市委信息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潇,男,土家族,籍贯湖南永顺,1988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2012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信息技术中心干部,拟任市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 莉,女,土家族,籍贯湖南沅陵,1981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2000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市档案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曹 博,男,土家族,籍贯湖南龙山,1987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201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组织部一级科员,拟任市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挺,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1981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200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科级),拟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琰,女,土家族,籍贯湖南永顺,1972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199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党校教务室主任(高配副科级),拟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教育长。

罗 兰,女,土家族,籍贯湖南保靖,1992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201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共青团吉首市委员会副书记(挂职)、矮寨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拟任共青团吉首市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聂依竹,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1983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200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镇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拟任市镇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邹 杰,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1985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2007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拟任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铁建,男,苗族,籍贯湖南吉首,1977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200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干部,拟任市地质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官鹏程,男,汉族,籍贯江西抚州,1988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拟任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 妮,女,汉族,籍贯湖南娄底,1972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199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拟任市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锋,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吉首,1977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1999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正科级),拟任峒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龙子卫,男,苗族,籍贯湖南吉首,1975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石家冲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拟任石家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彭 婕,女,苗族,籍贯湖南花垣,1986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文化,2008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乾州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拟任乾州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阙兴宇,男,土家族,籍贯湖南古丈,1988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2005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镇溪办事处一级科员,拟任双塘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武装部长。

向 志,男,苗族,籍贯湖南古丈,1988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201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委组织部一级科员,拟任双塘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组织委员。

刘 刚,男,土家族,籍贯湖南永顺,1983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2008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一级警员,拟任太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龙静雪,女,苗族,籍贯湖南凤凰,1990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201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丹青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拟任丹青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人选政治建设、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应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4月3日

受理举报单位:吉首市委组织部干部组(市政大楼A栋606室)

专用举报电话:8520606 0743—12380

邮政编码:416000

来源:红网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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