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31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易莱香 唐明月)因盗窃未果,男子数次放火泄愤终被抓获。3月31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
经查,2020年1月9日至2月14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先后八次窜至荷塘区东湖公园、建材市场、机电公司仓库等地,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仓库衣物、油布等可燃物品后引发火灾,烧毁衣物、皮鞋、板材等货物,造成被害人李某、陈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100余万元。
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郭某在株洲无业且无固定住所,曾因放火罪被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据了解,被害人与郭某没有矛盾或纠纷且素不相识。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郭某故意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遂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易莱香 唐明月
编辑:肖拓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