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日讯 (绥宁站通讯员 秦玲玲 周芳)近日,家住绥宁县李熙桥镇石阶田村的于某某姐弟非常高兴,他们申请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通过了审批,俩人一季度基本生活补贴在已领取低保金1860元的基础上补差的3840元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到账了,姐弟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绥宁县从2020年1月起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为把这一民生工作做实做好,绥宁县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和条件把关,保证不漏掉一个应保障对象,也不放宽政策扩大保障范围,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先办理在认定上无任何异议的审批对象,疑难问题对象后续再严格审查后办理,逐步纳入,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该县首批确认对象41人,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金额79050元,强化了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密织了兜底保障防护网。
来源:红网绥宁站
作者:秦玲玲 周芳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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