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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以法之名 向食野味说“NO” 处罚翻倍别“撞枪口”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兵 吴公然 编辑:肖拓 2020-04-01 23:17:4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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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李兵 吴公然 长沙报道

以法之名,向食野味说“NO”。3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

“支持,支持,支持。”“到底哪些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处罚力度如何?”“原来的合法养殖户如何补偿?”……其中一些条款,成为审议焦点,也成了网络热议话题。

3月31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4月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通过的这一决定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下面请跟红网时刻记者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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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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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通过的这一决定进行了详细解答。

应势而为 湖南修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决定》,湖南及时开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法工作,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完成了相关立法工作。

记者了解到,这在湖南立法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这次《条例》修改,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实际行动。党中央对滥食野生动物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完善相关立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要求。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迫切需要。现实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乱象,不仅危害野生动物安全,而且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广大人民群众对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呼声很高。及时修改《条例》,以法治手段抓源治本,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法治防线,促进健康湖南、平安湖南建设意义重大。

三是补齐湖南野生动物保护短板和不足,推进生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要求。湖南野生动物资源比较丰富,也是消费利用较多的省份。《条例》实施以来,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捕杀、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现象仍有发生。现行《条例》是1988年6月通过实施的,一些规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上位法已不相适应,需要尽快修改,健全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的监管机制,补齐野生动物保护上的制度短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湖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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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就野生动物保护热点话题提问。

哪些动物还能吃?养殖户如何补偿?怎么加重处罚?

全面“禁野味”后,“哪些动物还能吃”养殖户如何补偿?怎么加重处罚?……成为热搜话题。

修改后的《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据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野生动物禁食范围为:

一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是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三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管理;对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管理。

禁销禁食后 合法养殖户怎么办?

张家界慈利县久龙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杜慎远“每天都急得睡不着觉”。合作社现存商品蛇2万余条,幼蛇15万余条,市值2400多万元。为了节约开支,不得不采取了降温促使冬眠的法子,每天都会死亡上百条成品蛇。

记者获悉,全省现有获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约4000家,获准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约2000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全省现存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价值约22.4亿元。

不能卖、不能吃,不能放生、不能饿死,持续投入资金喂养可能使养殖户陷入亏本困境,怎样才是不违法?这些动物应该如何处置?……这些都是养殖企业、养殖户目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对此,湖南修改决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以食用为目的和非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养殖野生动物的经营主体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给予一定补偿的办法。”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惩罚。说到这里,红网时刻记者必须给大伙提个醒,一不小心可是会“撞枪口”的。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采取罚款幅度下限不变、上限提高一倍的方式加重处罚。”“违反有关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按照法律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责任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猎捕野生动物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还是那句话,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只要我们杜绝野生动物消费,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扰,用实际行动维护、保护、呵护地球环境,我们的家园一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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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兵 吴公然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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