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0日讯(记者 岳瑾)为加快推进长沙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沙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中,《长沙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12月31日前创建省节水型城市;2022年12月31日前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方案》明确,长沙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的范围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
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方面,《方案》提出,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将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自备水管理方面,《方案》提出,将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自备水管理,自备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关停率达100%。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节水“三同时”管理方面,《方案》明确,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型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对于民众普遍关注的用水的价格制定,《方案》明确,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有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方面,《方案》提出了明确指标:城市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20%或年增长率≥5%。此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
生活节水指标也明确为: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节水型单位覆盖率≥1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单位:升/〈人·日〉)不高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的指标。
《方案》同时提出,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定期开展用水器具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
《方案》明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节水型企业覆盖率≥15%。
城市水环境质量方面,《方案》提出,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此外,方案提出,将在南湖水厂创办长沙水生态文明展览馆,并对普通市民开放。展示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描绘未来发展蓝图,增强民众节水意识。
规范消火栓管理方面,《方案》提出,将通过设置用于市政、绿化、环卫取水的专用取水栓,开发智能远传监控,供水企业与小区物业签订共管协议,按照相关职能职责,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同抓共管,杜绝消火栓“滴、喷、漏”现象,保证消火栓完好率,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如何提高中水利用率?《方案》指出,要总结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尾水在圭塘河黑臭水体整治中的经验,继续加大其他污水处理厂尾水在内河水质整治中的运用。利用污水处理厂尾水管带压水,解决沿线市政、环卫等用水,减少自来水的使用量。
另一方面,通过建设小型提升泵站,直接用地表径流水源代替自来水浇灌沿江、沿河景观绿带,提高地表水的循环利用率,节约城市自来水。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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