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1日讯(记者 姜心玥 通讯员 简政)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湖南省国资委制定了《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子企业(简称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参照本指引操作。《指引》共分为六个部分,即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混改工作流程、基本流程操作要点、改革机制操作要点、有关支持政策。
根据《指引》,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施混改,一般应履行以下基本操作流程:提出混改申请、制定混改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办理变更登记。
在改机制上,重点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和管控方式、三项制度改革、激励约束机制等做出了安排。
《指引》在对标《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国资产权〔2019〕653号)的基础上,对个别地方做了创新。绘制了工作流程图,可以使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混改工作流程。针对每个工作流程都明确了重点关注事项,为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系统的操作指南,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为混改审批单位明晰了审查关注重点。
来源:红网
作者:姜心玥 简政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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