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0日讯(通讯员 向慧敏 曾凯)“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买的这个保健食品肯定退不了。”4月20日,81岁的单某签署调解协议,从执法人员手中接过7620元退款后连连表示感谢。
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退款交给投诉人。
4月初,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单某投诉,称自己于2019年年底在某药店购买了7620元的保健品,食用了一段时间后,并没有出现免疫力提高、血脂血压降低等当初商家宣称的功效,于是他多次找到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不同意退款。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涉事药店展开调查。由于购买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投诉人也没有保存相关凭证,执法人员难以调查取证,所以采取调解程序来解决。通过初次调解,商家以消费者购买的保健食品已经食用了部分为由,只愿意退还3000余元。随后,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找到商家悉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经过三次调解,最终商家答应全额退款。
该局执法人员提醒保健食品经营者,保健品不是药,不可夸大宣传,切勿触碰法律红线;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如有发现对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的违法经营行为,注意留存证据,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向慧敏 曾凯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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