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4月21日讯(通讯员 刘娜 邱宇松)近年来,随着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以及株洲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措,无论过年还是嫁娶或是进学升迁以至店铺开业,大家都会自觉改用其他方式来庆祝。
自禁燃举措实施以来,株洲公安持续加大对主城区禁燃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排查打击力度。自2020年至今,全市区范围内共处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61起,其中接到市民110报警的警情56起,出警56起(出警率100%)。
在春节期间,天元分局、芦淞分局共查处两起非法运输烟花鞭炮案件,有效地遏制住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源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离不开广大居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典型案例】
2020年3月27日11时许,茹某新在株洲市芦淞区王塔冲社区某饭店门前,为儿子茹某所经营的饭店开业营造气氛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被民警发现并当场査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2020年1月1日上午9时许,欧阳某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从江西上栗运输800箱烟花爆竹“摔炮”前往广西钟山,途径京珠高速建宁服务区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2020年1月7日18时许,何某平因儿子购买了新车,所以其在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菜市场门口违规燃放了7挂1000响的鞭炮。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刘娜 邱宇松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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