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2日讯(通讯员 徐钢 严 俊)4月21日,家住益阳大通湖区的驾驶员王某、夏某因二次酒驾被大通湖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并将吊销驾驶执照。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询问。
民警对驾驶员夏某进行询问。
4月7日晚8点左右,大通湖区交警大队民警在S202一十字路口设卡检查时,连续查获王某、夏某涉嫌酒驾。民警在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后,通知其家人接回。随后,民警在核查王某、夏某的相关信息时,发现两人在2017年的3月、5月因酒驾曾被给予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而违法被抓跟这次是同一地点。真是上演了一幕高度相似的情景再现。交警大队于21日出具书面传唤通知书把两人再次进行传唤。通过调查取证,两人对再次酒驾的事实供认不讳。而这一次的处罚就真可以让他们长长记心了,王某、夏某因二次酒驾被大通湖公安分局行政拘留,驾驶证也被呈报吊销,并处罚金1000元。
来源:原创
作者:徐钢 严 俊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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