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为了规范湖南省住房租赁市场行为,引导住房租赁双方使用规范化的租赁合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今年4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特印发全省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于5月1日起正式启用。
据了解,该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房,以及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租赁住房(不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
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当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出租人的授权委托书。
此外,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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