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郴州5月10日讯(记者 胡用梅 通讯员 欧阳远岸) 5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销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在市城区非法销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销售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未经强制性认证、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压实相关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销售源头监管,严格查处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销售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提升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
检查车辆是否有改(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查验相关手续。
检查是否质量超标。
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4月15日起,郴州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标”所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凡不符合此标准,且未获得产品强制性(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
郴州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体户主要集中在燕泉路沿街门面,大大小小有几十家。联合执法队兵分两路进行,对销售企业店面销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是否获得国家强制3C认证、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最大的时速不能超过25km/h、电压不高于48v和输出功率不高于400w,只有具备这5个条件才可以登记牌照上路行驶。在某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内,执法人员发现店内有多款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家标准,按照《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这些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扣押,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这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5月15日。执法人员表示,对商家销售的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发现一台,查扣一台,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郴州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胡用梅 欧阳远岸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