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人大代表、州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涛:最近公布的《民法典草》案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规定就是给离婚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
刘涛认为,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攀升。据权威媒体对5000对离婚夫妻追踪调查显示,在离婚后五年内,夫妻一方或双方后悔离婚的占三分之二;离婚导致家庭缺位、教育缺失,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犯罪率逐年上升。设置“冷静期”也是欧美国家的通行做法,有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红网时刻记者 田园 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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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园 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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