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 实习记者 牛蕊)记者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长沙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布《长沙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街道、辖区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区直部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均做出较为清晰的职责划分,并明确街道是监督和指导管理的责任主体。
《意见》明确,对于辖区内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街道是监督和指导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矛盾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等工作。要将街道(社区)工作职责、区直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统一公示在物业客服中心、公示栏处。对于辖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和服务等问题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同相关区直部门处理。
《意见》提出,对于需要跨部门联动执法处置的问题,积极配合街道的统筹调度。
《意见》同时也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始终是物业服务活动主体,业主委员会要肩负起业主邻里和谐的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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