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6日讯(记者 郑涛 )《盗墓笔记》《鬼吹灯》等盗墓题材的影视作品大火,往往一上映,就得到观众们的追捧。摸金校尉“胡八一”“王胖子”等人,更是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里。如今,一个现实版“摸金校尉”团伙,就出现在长沙县。
2018年6月26日下午,唐某携带工具、开车载着柳某、许某前往长沙县北山镇新中村卷石组盗墓。到达墓地后,三人轮流挖掘盗洞,后因墓中三合土层难以挖开,被告人唐某遂提议次日携带相关工具再行实施盗掘,三人随即离开。此次没有盗得财物。
经鉴定,该墓葬为清代古墓,对研究清代长沙地区丧葬习俗具有重要价值。
2018年6月27日,公安机关将涉案人唐某、戴某、柳某、许某、苏某抓获到案。
经长沙县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上半年以来,被告人唐某纠集被告人戴某、柳某、许某、苏某等人为图财,先后在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附近、长沙县北山镇、安沙镇等地,使用洛阳铲等工具盗窃古墓。其中,被告人唐某共计参与盗墓3次,被告人戴某共计参与2次,被告人柳某、许某、苏某分别参与1次。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唐某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的家中搜查并扣押了玉镯2个、玉扳指1个、青釉碗1个、银币3枚、洛阳铲头1个、铁铲头2个、铁钎4把、圆头锤头1个、探测仪1台、青花刻瓷墓志铭1个。
经鉴定,从被告人唐某家中扣押的青釉碗为唐代时期制作;青花刻瓷墓志铭系光绪时期制作;玉扳指为现代制作;银币3枚均为民国时期铸造。
最终,长沙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唐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戴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柳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许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苏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文物古迹,影响了文明文化传承,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此外,不要受虚构的网络文学和民间传言的影响和误导,对通过盗墓挖宝一夜暴富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发现有此类犯罪行为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以实际行动保护文物古迹。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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