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7日讯(通讯员 唐黎明 肖琦)“社区矫正人员覃某,因你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我局向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提出建议,撤销你的缓刑,收监执行。这是泸溪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撤销缓刑裁定书,请你签字确认。稍后我局将联合吉首市公安局将你送交湘西州看守所执行......”5月25日,吉首市司法局将《撤销缓刑裁定书》送到了社区矫正人员覃某的手上。
社区矫正人员覃某,因开设赌场罪,被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同时宣告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矫正期间,覃某漠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经常不按规定进行手机签到(定位),被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后,不是找借口为自己开脱,就是阳奉阴违,没有真正认识自身罪犯身份,牢记服刑意识。
2020年5月初,覃某未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批准,私自前往深圳。为隐瞒工作人员,拒不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手机签到和发送实时位置。返回吉首后,仍不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依照吉首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覃某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现其违规行为后,采取拒绝签到、说谎等方式掩盖自己违规行为,且毫无悔过之心,情节十分严重。吉首市司法局于2020年5月14日向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泸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裁定撤销覃某缓刑,收监执行。2020年5月25日覃某被送交湘西州看守所收押。
今年以来,吉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加大监管力度,每天利用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对登记在册的22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实时定位跟踪管理,严防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下一步,该局将以此案为反面教材,开展专题教育,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让服刑人员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制度,维护监管秩序,真正通过社区矫正达到矫正服刑人员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目的,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来源:红网吉首站
作者:唐黎明 肖琦
编辑:张皎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