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调研永兴法院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彭笑予 2020-06-03 12:02:05
时刻新闻
—分享—

333.jpg

座谈会现场。

红网时刻6月3日讯(记者 郑涛) 6月2日,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粟志远一行到永兴法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左牧,市纪委监委驻郴州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郴州中院党组成员傅晓斌等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永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小贵介绍了永兴法院基本情况,并汇报了永兴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会议现场,县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赟以及与会的永兴法院院庭长分别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也纷纷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会上,罗水平院长对永兴法院取得的各项成绩表示肯定,同时对永兴法院今后的工作他强调了三点,一是要讲政治,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以“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为抓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三是加强队伍管理,严抓司法廉洁。

粟志远对永兴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永兴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规范,监督执纪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队伍管理总体成效好。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要服务中心大局,人民法院要立足服务当地经济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要为当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发挥作用;三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审判执行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四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制度、规范法官行为;五是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完善错案追究、随案评查制度,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彭笑予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0/06/03/731110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