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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驻庭调解工作室+司法确认”模式 便民服务效率高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尚球 宋美君 编辑:姜珊 2020-06-05 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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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衡阳6月5日讯(通讯员 刘尚球 记者 宋美君)“谢谢你们,这种模式效率真高。”当场得到司法确认裁定后,原告委托代理人彭剑律师点赞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的“驻庭调解工作室+司法确认”模式。

被告刘某从事培训招生工作,原告严某在2018年期间给其介绍了一批学员,被告当时向学员收取了培训费,但因培训的事情没有落实,学员要求退还培训费,而当时刘某资金周转困难,遂请求严某先行垫付,严某共垫付退款29000元。被告刘某于2019年1月10日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被告刘某在偿还40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搪塞拒还,原告严某遂于2020年5月29日通过网上立案,将被告刘某起诉至法院。

在收到案件材料后,法庭工作人员建议原告委托代理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征得原告委托代理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将案卷材料转交给特邀调解员。调解员及时与被告刘某取得联系,并于6月3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原告严某同意被告刘某分期偿还款项,其委托代理人又提出若被告刘某没有按约履行,原告严某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此时调解员建议双方当事人现场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原、被告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立即同意。承办法官当场对调解协议及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现场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双方当事人拿到裁定书后喜笑颜开。

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择作为全市深化诉源治理工作联系点,该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机制,在法庭建立驻庭人民调解工作室,选聘特邀调解员,同时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常态联络机制,为群众快速解决纠纷提供了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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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尚球 宋美君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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