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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首场发言人记者会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朱丽萍 编辑:胡冲 2020-06-06 0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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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首场发言人记者会在长沙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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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现场向发言人提问。

红网时刻6月5日讯(记者 吴公然 朱丽萍)6月5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首场发言人记者会,介绍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审议的10项法规草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担任本次记者会发言人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介绍,常委会法工委是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为了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联系,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发言人制度。

吴秋菊说,根据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若干规定,将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记者会,向大家介绍湖南本级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方便大家了解立法、参与立法、监督立法。法工委发言人的日常工作与联络设在法工委办公室,电话是0731-85309208。

本次记者会中,发言人就相关法规草案如何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规定了哪些措施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规定的中药材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有何重要意义,如何解决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覆盖不全、报销比例低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比如,有记者问:目前,老百姓最关心医保政策,立法如何解决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覆盖不全、报销比例低等问题。

发言人表示,通过调研发现,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尚不能充分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一些地方未执行中医药医保支付报销比例提高政策,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项目报销范围受限制,影响了老百姓对中医药的使用。

为此,将进入二审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第三十条明确要求,“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根据中医医疗服务的特点,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将临床需求量大、价格合理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朱丽萍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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