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10日讯 (通讯员 陈勇)6月9日, 桂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县委副书记、县长朱阳辉作《关于提请邓艳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芳斌向邓艳红颁发任命书。
本次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上,朱阳辉作《关于提请邓艳红等同志任免的议案》。县委组织部介绍县人民政府任免议案中被提请任免人员的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邓艳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莫雄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邓艳红作任职前发言、答辩。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芳斌向邓艳红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邓芳斌要求,新任命副县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信心,鼓足干劲、锐意进取,奋斗新时代、担当新作为,为桂阳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会议还书面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和平、谭宜通、罗晓文、黄爱军、李梅玉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可列席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陈勇
编辑:姜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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