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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法院判决一起骗取国家优抚资金案件 3名被告人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胡艳 编辑:廖浩宇 2020-06-10 19: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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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10日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胡艳)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骗取国家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金案件,李某承等3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某承、黄某、李某虚构退役士官身份,分别通过刘某汉(另案处理)找制售假证人员伪造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金申领资料,从而骗取国家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金。其中被告人李某承利用假身份自2013年5月至2019年4月,按月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金共计75244元;被告人黄某利用假身份自2013年10月至2018年11月,按月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金共计65344元;被告人李某利用假身份自2015年9月至2019年3月,按月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金共计55804元。期间,3名被告人为感谢刘某汉,分别送给其现金、香烟等财物。案发后,3名被告人均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主动投案,且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缴了各自的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承、黄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各自伙同他人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国家优抚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3名被告人均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和认罪认罚,一审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承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胡艳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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