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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时间拟调整至2021年上半年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张立 2020-06-10 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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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10日讯(记者 吴公然) 6月1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拟将湖南省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第十次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统一调整为2021年上半年。

省民政厅厅长唐白玉介绍,截至2019年底,湖南共有村委会23864个、居委会5405个。2015年以前,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不同步的。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调整居委会换届选举时间,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2017年上半年,全省村(居)委会首次实行同步换届选举,并如期完成换届工作。按照当时法规规定,本届任期为3年,2020年6月任期届满,2020年上半年将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明确村(社区)党组织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将村(居)委会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的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民政部通知要求,全国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统一到2021年进行。

根据中央、全国人大、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省委常委会的要求,省政府建议将湖南村(居)委会换届时间调整到2021年上半年,与全省2021年县乡换届相衔接,在县乡换届之前,先完成村(居)换届,自下而上,夯实基础;与村(居)党组织换届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有利于更好地统筹全面加强湖南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维护换届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省政府提出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是必要的、可行的。既顺应了党内有关法规政策关于村(社区)党组织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的新要求,又贯彻落实了省委决策部署,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打包修正《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相配套,同时,有利于减少政府的工作量,节约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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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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