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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不是你想买就能买 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刘良骏 2020-06-21 2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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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21日讯(记者 郑涛)日前,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由法院宣判,法院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郭某在广州番禺区从事电子商品销售,平时无特别嗜好,就喜欢小动物,自己的朋友圈也有很多人喜欢养小动物,宅家时就爱刷朋友圈,逛百度贴吧、闲鱼、淘宝等网站,收集一些宠物信息。

2019年6月至9月期间,郭某通过百度贴吧、闲鱼等软件,看到“Ig”(指绿鬣蜥)、苏卡达陆龟外形美观,适宜室内饲养,于是通过转转二手交易网,以1000元的价格向浏阳籍周某处购买绿鬣蜥1条。通过闲鱼平台,以6000元的价格向广东省中山市卢某收购苏卡达陆龟2只,作宠物饲养在家。

后因卢某涉嫌犯罪而案发,郭某饲养的1条绿鬣蜥、2只苏卡达陆龟由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将依法扣押,经司法鉴定,郭某收购的绿鬣蜥、苏卡达陆龟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

检察官提醒: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主要买受人为青少年和在校学生,买卖的对象并不是常见、熟知的野生动物,而是公众容易误认为是“宠物”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例如娃娃鱼、陆龟、“小恐龙”等,不良商家往往利用买家“宠物热”的心理及认知弱点,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打上“宠物”标签,伪装成可以普通家养的宠物进行兜售。另外,交易方式往往通过网购进行,很容易受到不良商家的欺骗,导致财产损失。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饲养宠物无可厚非,但野生动物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在选择饲养宠物的种类时,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事先了解品种,核查该物种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避免因无知而犯罪,更不能知法犯法。同时提醒广大家长,在小孩网购、饲养宠物时要做好监督工作,防止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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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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